您目前的位置: 首页» 母校要闻

我校荣获2013—2015年度青海省精神文明标兵单位

  从11月15日召开的全省精神文明建设表彰暨“文明青海”建设推进会上传来好消息,我校被评为2013-2015年度青海省省级精神文明标兵单位,同时,我校医学院、继续教育学院被评为2013-2015年度青海省省级精神文明单位。

  据了解,省级精神文明单位每三年评选一次,经自主申报、逐级推荐、考评验收、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和省文明委审核等程序的评比,评选出最终优胜者,整个评选过程严标准、高质量。

  近年来,校党委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,准确把握当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环境、对象、范围、方式等变化,牢牢把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根本任务没有变也不能变的基本要求,立足省情校情,强化组织领导,创新工作理念,主动作为,建立健全制度体系,努力培树典型,扎实推进师德和学生道德建设工作,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教育,始终把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、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作为重要任务来抓,不断加强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、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宣传教育,在全校形成知荣辱、讲正气、做奉献、促和谐的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,增强了凝聚力,汇聚了正能量,为学校实现再发展再跨越提供了强有力的精神保障。

  校党委要求各部门以此为新起点,继续大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,力争再创新业绩,再做新贡献,续写精神文明建设新篇章。